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今年43岁的王国亮,出于对家乡的眷恋,5年前从部队转业。从军旅生涯的橄榄绿转身为公安制服的藏青蓝,他的初心与使命从未改变。今年,是他投身公安工作的第5个年头,也是连续5年春节坚守岗位。
巡逻车缓缓行驶在呼和浩特的大街小巷,街边的店铺已纷纷挂起红彤彤的灯笼,五彩的装饰、喜庆的春联,处处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氛围。可对王国亮而言,眼前的热闹与远在两千多公里外的家乡景象相互交织,勾起了他深深的思念。上午10点左右,巡逻车组突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某商业广场附近有群众求助。王国亮迅速带领队员赶往事发地点。
“我在部队一待就是16年,和家人总是聚少离多。但这都是工作的要求,没啥可抱怨的。尤其是现在当了警察,逢年过节恰恰是我们最忙碌的时候。真心感谢家人,一直以来都特别理解、支持我的工作。”王国亮的话语中,既有对家人的愧疚,更有对这份职业的坚定。
中午时分,巡逻车组回到了特警基地。此时正值午休时间,王国亮和同事简单吃过午饭,稍作休息,便又投入到紧张的巡逻工作中。随着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呼和浩特市被璀璨的灯光装点得如梦如幻。远处不时传来阵阵烟花爆竹声,那是人们在欢庆新年的到来。然而,对于王国亮和他的战友们来说,这只是又一个需要坚守岗位的夜晚。他们的目光始终专注地扫视着街道,守护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在这新春佳节,王国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他和无数个“王国亮”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坚守和付出,为城市的稳定与繁荣保驾护航,让人们真切感受到,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坚守,我们的春节才更加安心、祥和,每一个团圆时刻才更加珍贵、美好。
OD春节,是中国人镌刻在心底最具仪式感的传统佳节,它承载着团圆的深厚意蕴。无论相隔千山万水,每至春节,游子们总会踏上归乡的路途,一家人围坐共品团圆饭,走亲访友互致问候。在温馨与陪伴中,人们放缓平日紧张忙碌的脚步,为新的一年积蓄力量、加油助力。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说,“小时候眺望远方,长大了家却成了回不去的故乡”,在呼和浩特市,有这样一位民警,他叫王国亮,家在广东省东莞市,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一大队的一员。今年,已是他从警以来第五次在单位过年。
到达现场后他们了解到,一名来呼市游玩的男子不小心遗失了手提包,而且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在何处遗失的。男子称只记得去过一家特产专卖店,但却无法提供该店的具置。王国亮见状,赶忙安抚男子,让他别着急。随后,王国亮一边通过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请求协调周边警力协助搜寻;一边用手机地图导航,根据男子的描述查找相关店铺,还借助男子的支付信息尝试联系店铺。
仅仅过了十分钟,就找到了男子所说的店铺,并成功与店铺老板取得联系。老板告知王国亮,遗失的包就在店里。随即,王国亮带着男子前往店铺,顺利找回了遗失的包。男子激动不已,紧紧握住王国亮的手,连声道谢:“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大过年的,你们还坚守岗位,太辛苦了!”王国亮微笑着回应:“别客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春节期间,我们就盼着大家都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团团圆圆的。”
解决完这起求助事件,巡逻车继续前行。车窗外,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人们手提大包小包的年货,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王国亮看着这一幕,不禁又想起了远方的家人:“往年过年,家里这时候早就开始准备各种好吃的了,孩子们也会帮忙打扫卫生、贴春联,一家人忙得不亦乐乎。今年虽说不能回去,但每天和他们视频,听他们讲讲家里的事儿,也感觉挺温暖的。”
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清晨8点,天刚蒙蒙亮,记者跟随王国亮一行人,开启了当天的巡逻工作。尽管坐在巡逻车内,凛冽的寒意仍丝丝缕缕地渗进来。王国亮向记者介绍说:“春节临近,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武装震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同时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像我们这样的巡逻车组,在呼和浩特市还有许多,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武装巡逻,提高见警率,只为给群众筑牢安全防线,提供最坚实的安全保障。”
当话题提及家人,王国亮眼底闪过一抹复杂神色,声音微微颤抖:“我在部队服役时,在广东安了家,如今媳妇和两个儿子都在东莞。要说不想他们,那肯定是假的,每时每刻都在牵挂、惦记着。”说着,这位43岁、皮肤因常年户外工作晒得黝黑的汉子,眼中泛起了泪花。他掏出手机,翻出孩子们的照片,脸上满是骄傲:“看,这是我家孩子,学习特别争气,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
“大伙先消消气,今天我们坐在一起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情。”“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对未来企业的发展也会有影响。”“这都是他们的辛苦钱,一直拖欠也不好,原告的证据是很充分的。”“所欠的工资也不多,希望公司尽快走下审批手续。”……调解过程中,邱武敏耐心地释法析理。
“太好了,可以放心过年啦!”电话的另一头,邱武敏心中感慨万千。每次收到如此反馈,他都倍感欣慰,颇有成就感。紧接着,他又拨通了福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电话,传递这份来之不易的喜悦。
OD“邱法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收到工资,年过花甲的徐某立刻给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法庭法官邱武敏打电话,高兴之余甚至忘了往日的寒暄。
邱武敏在交谈中得知,徐某等人曾向福安市总工会寻求帮助。福安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在调查之后,于2024年10月向该物业公司发送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建议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但物业公司仍是“无动于衷”。
2024年11月,邱武敏前往徐某等人工作的小区,组织工会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包公司负责人以及徐某等6名务工人员进行“面对面”调解。“这是我们的辛苦钱,一分也不能少!况且还拖了这么久,我们要求尽快解决!”见到各方代表,徐某等人的情绪十分激动。
“现在审批到哪一步了?”“款项有进展了吗?你们可别忘了这事。”“今天可以把款项打给外包公司了吗?”……调解结束没多久,邱武敏隔三差五拨打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电话,详细了解工资支付进展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安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加强与市总工会沟通,充分发挥“一函两书”制度优势,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推动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持续深化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擦亮“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金名片”。
“这笔费用已经在走流程了,但是内部审批比较慢,并非恶意拖欠,希望能再宽限些时间。”物业公司一改此前态度,积极回应。“一旦收到款,马上给你们补发工资。”外包公司在一旁承诺道。最终,在法官和工会代表的见证下,徐某等人同意物业公司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额支付拖欠工资。
于是,徐某又找到了外包公司,但依旧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我们和物业公司是合作关系,真正的用工方是物业公司,之前发的工资也是帮他们代发。现在物业公司不结算费用,我们也没钱给你们了。”外包公司负责人又把徐某推向物业公司,极力撇清自己与徐某的关系。
“该案中,拖欠工资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邱武敏说。为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减少诉累,赛岐法庭启动“法院+工会”联动机制,邀请福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原来,自2023年12月起,徐某等6名务工人员受雇于福安市某物业公司,负责某小区的日常环卫保洁工作。然而,在2024年5、6月,徐某等人连着两个月没有收到工资,共计3.78万元。
功夫不负有心人,邱武敏的坚持终于等来了开头的那一通电话。徐某等人纷纷表示感谢:“听别人说到法院打官司要很久,我们原以为要很久才能讨回工钱,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拿回来了。”随后,他们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如此一来,徐某和工友们着实是“摸不着头脑”,辛苦了两个月的工资要“打水漂”了吗?物业公司和外包公司各有说辞,工资该找谁要?情急之下,徐某等人决定到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起诉。
无奈之下,徐某来到某物业公司打算问个明白,不曾想却碰了“一鼻子灰”。“公司没有聘用你们做保洁,而是把这项工作交给了外包公司,你们应该找他们要工资。”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振振有词。
兜兜转转,小栓父子总算等到了裁判生效,申请执行的那天。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收到了二十万元彩礼以及彩礼钱和三金的美丽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在村里的几亩土地,执行受阻,前路漫漫,小栓无奈只能再次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美丽的父母共同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更加没想到的是,美丽的父母在生效判决已经认定事实的情况下,依旧拒不承认收到小栓一家的彩礼款。庭审结束后,小栓的父亲激动地说“这钱都是我管亲戚们借的,你们真这么整,钱我不要了,他家不是还个小女儿,在克山县某中学读书,我也不活了,大不了一命换一命”。
真相并不会因为单方面的反驳而被掩埋。在农村过彩礼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喜事,按照习俗,亲朋好友都会前来捧场,沾沾喜气。虽然没有彩礼单,但媒人以及数位当天在场的屯邻亲眼见证小栓的父亲老栓亲手将彩礼款递给了美丽的父亲,美丽的母亲当时也在现场。最初参与曾经参与调解二人矛盾的村干部也出庭证实,在调解的过程中,美丽的父亲曾亲口同意返还十七万元彩礼。同时,如果小栓一家真的没有给付美丽一家彩礼款,为什么美丽一家面对法庭、村干部多次调解的情况下,从没有跟任何人反映过这个问题呢,这种反常,显然不符合常理。这一次,小栓也彻底地伤透了心,这对小夫妻的感情也最终走向破裂。法院在综合案件调查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后,判决小栓与美丽离婚,美丽返还小栓彩礼款十五万元。美丽不服,提出了上诉,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美丽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年末,小栓第一次来到双河人民法庭,起诉要求与妻子李美丽(化名)离婚。小栓说其实自己并不想离婚,其与妻子系前后院的邻居,两人身体都不好,自己的父亲和美丽的母亲一同撮合,双方才在一起。自己的身体不好,这两年父亲养羊又不赚钱,靠向亲戚、朋友借了二十万元彩礼,才结成的婚,可是两人结婚才不满一年,妻子美丽便回了娘家,几个月时间里找亲属、朋友、村干部接了好几次都没用。
信越庭长劝解双方过后仍不放心,在双方亲属离开法庭后,迅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上报县法院、县政法委,对该起案件开展了“民转刑”案件风险评估研判,与当地村委会干部进一步沟通,对小栓一家和美丽一家再次进行了调解。
面对如此激动的小栓父亲,办案法官信越在开庭后面对美丽家二十多位亲朋,苦口婆心地劝解。“小栓一家与美丽一家从离婚开始到现在,小栓父子来法庭这么多回,连件像样衣服都没穿过,二十万,那可是穷人的要命钱,而且过彩礼的时候半个村子的人都去了,结婚办酒席的时候亲戚、朋友都参加了,能每个人都说谎吗?兔子急了还要人呢,不能把人往绝路上逼啊!”听到这里美丽的部分亲属低下了头,表示一家人回去再商量商量。
法定期限届满后,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了,老栓带着小栓又一次出现在了法庭。原来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美丽仍旧拒绝与小栓共同生活,无奈小栓再次来到法庭起诉。这一次的庭审中,更加唏嘘的一幕出现了。原来,小栓与美丽在过彩礼的时候,因为多年邻居的信任关系,双方仅在父老乡亲的见证下交付了二十万元彩礼,并没有要求美丽及父母签彩礼单。可是,在庭审过程中,美丽拒不承认收到彩礼款,同时依旧表示不同意离婚。
美丽的父亲接到法院的通知后表示同意调解,第二天美丽的二十余名亲属来到法庭,情绪激动,说小栓和美丽感情不错,只是美丽身体不好,回娘家养病,根本没想过离婚。美丽也当庭表示,愿意继续与小栓共同生活,身体好些了便会回家。于是,小栓第一次起诉,法院在考虑到两家人前后院邻居,小栓与美丽身体状况都不好,二人多年青梅竹马,婚姻不易,应当再给这段感情一个机会,最终判决小栓和美丽不准离婚。
这一次,判决美丽的父母与美丽共同返还彩礼款后,美丽一家没有上诉,并且在执行阶段与美丽一家达成调解,将彩礼款如数返还。终于,在这个落雪纷飞的早晨,我们又见到了小栓父子,他们托着锦旗,带着笑。
OD“三载诉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2024年12月3日,王小栓(化名)的父亲双手托着这面红色锦旗来到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刚刚放在盒子里压皱了”,老栓满是皲裂的手在金色刺绣大字上来回摩挲,“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真心地想感谢你们”。小栓、老栓这对父子对法庭干警来说并不陌生,2022年到2024年,两年整,三年头,这是他们第四次来到克山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了,只是相较于前三次,这回他们带着笑,我们的心也落地了。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深入贯彻习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欠薪治理重大部署,完善行刑衔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强化欠薪治理合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
建筑行业属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稳定就业容量、增加就业岗位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领域恶意欠薪事件时有出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社会反映强烈。本案即是发生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制作虚假工资名册,挪用农民工工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调查过程中拒接电话并藏匿,属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造成多名劳动者聚集讨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调查取证,为后续侦查、起诉和审判奠定了良好基础;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法的震慑和教育功能,促使被告人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有效救济被害人权利,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良好办案效果。
本案即是实质化解欠薪矛盾的典型案例。被告单位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人民法院切实履职尽责,在审理期间积极协调被告单位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并依法对被告单位负责人适用缓刑,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企业恢复经营、优化发展环境。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单位某旅游公司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王某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某旅游公司及王某自首、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前已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等情节,判处被告单位某旅游公司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任某采用制作虚假农民工工资表的方式,将应当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挪作他用,并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任某坦白、认罪认罚及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即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判决犯罪的案例。被告人作为被执行公司的总经理,为逃避公司执行义务,擅自转移公司财产,致使众多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兑现,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并促使被告人家属代为清偿所欠工资,有效维护司法权威,有力捍卫劳动者民生权益,彰显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犯罪的鲜明政策导向。
OD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事关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习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2024年五年间,全国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6200余件、生效判决人数6200余人。
本案即是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欠薪的数额、人数超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入罪标准相对较少,其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实质解纷,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机关畅通行刑衔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欠薪矛盾实质化解,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案例三“邓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执行领域恶意欠薪行为,做实追赃挽损工作,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案例五“某旅游公司、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积极协调被告单位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并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对被告单位负责人适用缓刑,促进企业恢复经营、健康发展。
本案即是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被告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多达42万余元,且直至裁判生效仍未支付。人民法院在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被告单位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力震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单位犯罪。
2021年8月,被告人任某挂靠新疆某建业公司承接某商用车市场玻璃幕墙及外墙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按照工程进度向任某拨付工程款910万余元。任某采用制作虚假农民工工资表的方式,将应当支付的工资用于支付工程款和个人开销。截至2022年1月,任某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0万余元,造成多名劳务人员聚集讨薪。
被告人冯某系被告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信息公司)实际经营人,全面负责该公司日常经营。经营期间,某信息公司累计拖欠赵某等4名员工劳动报酬42万余元,冯某于2023年6月停用原手机号码并逃匿。经上述员工投诉,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9月7日在某信息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向冯某户籍地址邮寄,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某信息公司、冯某在指定期限内未予支付。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落地,大部分劳动者能够顺利拿到劳动报酬,治理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别用人单位和个人拖欠劳动报酬,甚至恶意欠薪、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仍然存在,解决欠薪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指导各地执法司法机关做深做实治理欠薪相关工作,2025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在临近春节之际,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本批案例编选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翁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翁某自首、认罪认罚,在提起公诉前付清所欠劳动报酬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九条进一步明确:“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劳动报酬是基本的民生保障费用,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的判决、裁定,既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又损害人民群众民生权益,依法严惩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判决犯罪、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
深圳市某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系30余宗劳动争议案件和70余宗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人邓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和股东。在上述案件执行期间,邓某擅自决定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支某检测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各控股公司款项;经审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邓某共以上述方式转移资金234万余元。其间,2021年1月13日,执行法院向某检测公司发出报告财产令,邓某未如实申报上述转移资金的情况。2024年4月17日,邓某归案,并于当月支付8万余元拖欠工资,获得3宗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同时,通过家属向执行法院汇入121万余元用于清偿在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中拖欠的劳动报酬。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被告人冯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某信息公司、冯某犯罪事实、性质及坦白等情节,判处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四十二万余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相辅相成,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欠薪矛盾实质化解,对持续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切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被告人翁某在广东省海丰县经营某美食城,经营期间拖欠工人洪某等3人自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间的工资共计3.3万元。后翁某出具欠条,但一直不予支付。2021年3月18日,翁某以50万元价格出售名下房产一套。同月23日,海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翁某限期支付上述工资,翁某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同年12月26日,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付清所欠劳动报酬,取得被害人谅解。2022年1月25日,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翁某提起公诉。
一是强化治理合力,保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筑行业恶意欠薪案件多发,且往往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拖欠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一直是治理欠薪的重点领域。办理此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需要切实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合力,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案例一“任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方式较为多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立案调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为后续司法认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人民法院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刑法威慑和教育功能,督促行为人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当地社会稳定的“共赢”。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邓某作为被执行公司的总经理,为逃避执行义务,擅自决定转移公司财产,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邓某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的判决、裁定,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虑家属代为清偿所欠劳动报酬等情节,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十二师人社局)接到农民工赵某、班某等人投诉,立即收集证据材料,对各方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并在核查后依法予以立案。同月29日,十二师人社局责令被告人任某足额支付工资,其拒接电话并藏匿,未在期限内支付。另查明,截至2024年2月28日,任某已向13名被害人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并取得谅解。
为促使行为人尽早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六条第一款对在刑事立案前、提起公诉前、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能够适用的从宽处罚规则作了进一步区分。实践中,应当注意严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准确把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的条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被告人王某系被告单位浙江省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旅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经营期间,该公司拖欠赖某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41万余元。经劳动者投诉,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柯桥区人社局)通知某旅游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派员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派员配合。同年12月7日,柯桥区人社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欠上述劳动报酬,该公司仍不支付;12月22日,该局将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王某投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缴纳5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2024年4月9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某旅游公司、王某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经人民法院协调,王某家属代为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为促使欠薪者尽早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减轻、免除处罚条件作了规定。依法准确把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从宽处罚条件,是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良好办案效果的基本前提。案例二“某信息公司、冯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一审宣判前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告单位,对被告单位负责人判处实刑,彰显宽严相济“严”的一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惩治、震慑恶意欠薪者;案例四“翁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对欠薪数额、人数相对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公诉前付清劳动报酬的行为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宽”的一面,引导行为人尽早履行支付义务、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对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新要求;
轻车简从、勤俭节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动全党上下坚定以优良作风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强调,必须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
从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到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制定防范举措;再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自检自省自律……
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进一步规范管理、压实责任。
考察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来到青海省西宁市,第一站走进果洛西宁民族中学,叮嘱“让孩子们吃得营养健康”;在甘肃省天水市花牛苹果基地,听取甘肃引洮供水工程情况汇报,指出“要多抓这样造福人民的工程”……
彰显人民立场,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025年元旦假期来临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点名道姓、直指病灶,起到了极强震慑作用。
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对报道的主题主线、刊播时间、篇幅时长严格把关,进一步突出新闻价值、社会效果。
赴地方考察调研,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把脉定向;围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以及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召开座谈会,为重大战略落实指明路径;到城乡社区调研,现场对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给予精准指导……
一年来,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打折扣、不做变通,以实际行动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
阐明科学路径,强调“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以优良党风凝聚人心、引领社会风气”“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
在规范出访活动方面,严格执行出访天数、团组规模、住宿餐饮等方面要求;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在外乘车一切从简。
2024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
李强、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和中央政治局其他认真贯彻习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中央政治局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进行考察调研,有的放矢、直面问题,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对有关方案严格把关,一再要求到地方考察少扰民,考察点减少现场检查,严格杜绝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等;
福州市委巡察机构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提级联动交叉巡察。在永泰县驻地,巡察组工作人员查看财务凭证(2024年5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省委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出公务接待规范,加强对公务接待行为监督;各地纪委监委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严格执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2024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八项规定这张“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2024年12月12日下午,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的2024年北京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演上,原创舞剧《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近2个小时的展演中,多所高校师生以戏曲、话剧、朗诵、思政微课堂等形式,献上了一场“廉”声嘹亮的视听盛宴。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中央企业业务招待信息公开、公务接待统一公函等制度建立完善,中管金融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措更加细化……
潢川县纪委监委紧盯“校园餐”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同时还以点带面对全县154所学校逐个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纠治形式隐蔽、巧立名目的“新形象工程”问题,整治违规吃喝问题,遏制铺张浪费、沉迷“带彩”打牌等不良现象。
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性,狠抓作风建设,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优良作风为奋进新征程保驾护航。
2024年岁末,北京,一年一度的党内最高层级民主生活会在此召开。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关于2024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文件,都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这是我们党的一贯做法和优良传统。”2024年5月23日下午,习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就如何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听取意见,作出战略指引。
各地区各部门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推动中央法规文件改进文风,落实“短实新”要求,避免超规格发文,把好为基层减负关。
一年来,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驰而不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作风保障。
2024年2月1日,北方小年前一天,习来到天津市遭受洪涝灾害地区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汽车沿着冰封的子牙河,驶入西青区第六埠村。
2024年4月,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党纪为主题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启动。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各地区各部门以此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参观者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廉洁教育基地莺湖廉园内参观(2024年7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对各级党组织正确判断形势、科学谋划改革、广泛凝聚力量、推动改革落实,对广大党员、干部精神状态、思想观念、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注重从源头控制重大会议活动总量,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对非必要的临时性会议、赴京外开会严格把关。严控中央会议活动会期、规模、规格。杜绝层层陪会、减少全程参会。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攻心战、持久战。一年来,习高度重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不松劲、不止步、再出发——
“以前孩子不愿意在学校吃饭,现在校园餐品种多、味道好,孩子主动要求在学校吃饭。”这是河南省潢川县实验中学一位家长的真实感受。
一项项制度环环相扣、一条条规章落细落实,坚持纠树并举、标本兼治,各地区各部门以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过去一年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围绕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药领域腐败等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中国人正以优良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把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村民在院子里挂“福”字(2024年2月1日摄)。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 摄
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2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万余起,以强力震慑狠刹歪风邪气。
几天后,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深刻指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这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多种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廉洁文化入脑入心的一个缩影。
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上下惕厉自省、慎终如始,驰而不息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
一年来,习就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还有什么需要党和政府关心帮扶的事?”“老百姓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办好。”同村民一笔一笔算灾情损失和灾后生产发展、就业增收账。
1月16日举行的定评会上,来自中央有关单位、中央主流媒体、重点网络媒体的23名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候选条目中最终评选出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律监督案例。
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律监督案例评选活动由检察日报社主办,已连续开展12年,评选活动权威性、影响力、传播力逐年攀升,成为贯彻落实习文化思想、宣传习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一个品牌活动。此次评选从2024年12月初正式启动,组委会从主流媒体的公开报道中,筛选出十大检察新闻、十律监督案例候选条目各20个,并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
OD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是:最高检提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优化检察管理,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引发热议共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10年来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是习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发布《意见》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奖;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程序不断规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最高检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推动习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024年度十律监督案例是:经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两名低龄未成年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贵州检察机关追加起诉6起犯罪事实,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被判处死刑;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缅北果敢电诈集团明国平等39人提起公诉,指控涉嫌诈骗、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被告人樊维秋被判处死刑,最高检强调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最高检成功抗诉一起9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还剩8天就刑满释放的被告人被改判死缓;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推动解决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新闻敲诈犯罪,多部门、跨区域协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博世公司多年研发的新产品刚上市就遭遇“李鬼”,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保护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涉案逾31亿元的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逃匿境外,黑龙江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广东检察机关起诉全国首例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案,被告人偷运巴西红耳彩龟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如今,呼伦贝尔不断擦亮平安底色,坚决守护万家幸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着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制定若干便民利企措施······从一域到全局,呼伦贝尔的“平安答卷”沉甸甸、分量足。
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持续发力,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呼伦贝尔力量。
2024年是习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十年来,呼伦贝尔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快构建大安全格局、完善大平安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良好局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面书写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呼伦贝尔篇章。
警灯闪烁、警车穿梭,随处可见的公安民警辅警的藏蓝色身影如同平安音符,跃动在人民群众的心间。呼伦贝尔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持续擦亮“平安呼伦贝尔”金字招牌。通过重拳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开展“大清查、大整治、大收缴”专项行动和公共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做精做强“网格+警格”模式、“队所社义”机制和“平安义警”建设,不断夯实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根基,绘就平安呼伦贝尔画卷。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已全方位嵌入到基层社会治理过程。呼伦贝尔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运用、互联网+等数字化建设,以“线下实体化+线上信息化”的模式,探索建设呼伦贝尔“线上解纷”系统“呼必行”微信小程序,持续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警官您好,我要报警,我们店的一件价值2600元的羽绒服丢了!”一件羽绒服被“神偷奶妈”盗走,海拉尔公安分局正阳派出所依托警务协同机制,仅用4小时便破案追赃。
从解救被困群众到抓获在逃人员,再到送证上门服务······每一次高效服务的背后,都是民警们把群众的事情当成重要的事情认真办、首要的事情优先办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深入学习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要求,在全市224个边境嘎查(村、社区)推行“党务联建、村务联谋、警务联抓”“三务融合”模式,做到党务引领村务和警务,警务为党务、村务保驾护航,发挥“三务融合”集成效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边境地区环境共治共享、资源应用尽用、稳定由小汇大,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使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习指出:“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近年来,我市以习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平安呼伦贝尔”建设高质高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驶入“快车道”。
走进额尔古纳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大厅内宽敞明亮、设施完备,窗口服务流程清晰,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人来人往、井然有序,“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目标在这里得以实现。
通过10余年的发展,“三务融合”模式已由最初的一村一警辐射带动全市78个固定(流动)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值守卡点,231名民警村官和1117名护边员,联系3万余户、7万余名群众和1475名社区嘎查企事业单位党员,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的可行路径。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立足边境防控的特点和实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助推群防群治建设纵深推进,进一步提升边境管控效能,在呼伦贝尔大草原绘就了一道靓丽“枫”景线。
呼伦贝尔市聚焦多元解纷,坚持分类施策、久久为功,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体系,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无缝对接。积极拓展“五方调解”“四微四化”“涉外矛盾解纷”等5个全区“枫桥经验”典型工作品牌,系统集成推广经验成果,以品牌效应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让一地探索的“盆景”变为全域“枫景”。
平安是最重要的民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呼伦贝尔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源头管控意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持续开展治安清理,强化巡逻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的理念,做好“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抓命案防控的态势。持续打击养老诈骗,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OD在内蒙古呼伦贝尔25.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48个民族22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安其居,畅其行,乐其业······如今,一幅幅边疆安全稳定、社会和谐安宁的美好画卷在呼伦贝尔大地徐徐展开,描绘出呼伦贝尔无垠辽阔的生态发展之路。
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就写在万家灯火之中。面向未来,呼伦贝尔将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快构建大安全格局、完善大平安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祖国北疆的安全稳定持续贡献磅礴力量,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续写更加璀璨的华章。
巍巍山岭见证着呼伦贝尔市的发展变化,壮美边疆诉说着和谐稳定的动人故事。在呼伦贝尔市长达1733.32公里的边境线个国家级对外开放口岸。千里边关,广大戍边官兵、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自愿守边的护边员等共同形成了群防群控的强边固防合力,与各族群众一道,共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我们被困在高速上4个多小时了,请帮帮我们!”2024年8月31日,由于降雨量大,一辆出租车打滑撞到防护栏,停在路边后无法正常启动。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后,满洲里边境管理大队二卡边境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救助,成功将3名乘客及随身行李转移到警车上带离高速,并为他们找到前往市区的出租车。
近年来,呼伦贝尔始终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坚持技术、机制、体制“三轮驱动”,持续深化“公安大脑”建设,健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总机制,全面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面构建智慧公安新机制、现代警务新体系,让人民平安幸福更充盈。
OD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记检察为民职责,紧抓民心所向民生所急,前移检察履职阵地,做实检察为民,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不断提升民生“温度”。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检察环节,树牢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2023年4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检察触角向前端延伸,“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入驻汉阳区综治中心,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法结”易解,“心结”难开。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表示,汉阳区探索轻罪治理重点在于治罪与治理并重,案件办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实实在在化解。为此,汉阳区探索形成“党委领导、府检联动、政法协同、专业推动”的轻罪治理工作体系,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协同治理格局、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多元协同助力轻罪治理工作法”获评湖北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王爱华介绍,综治中心整合了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企业以及居民等各方力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和完善。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全面入驻综治中心,是将关口前置,在法治轨道上快速高效、“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减轻诉讼压力,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
承办检察官刘蓉介绍,矛盾纠纷化解既是轻罪治理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更应该用法治思维、法治智慧推动双方矛盾化解。本案中,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基础上,运用赔偿金提存制度,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梗阻,避免公平正义被“漫天要价”;以“检察+公证”充分发挥司法定纷之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不断推动轻罪治理走向良法善治。
2023年8月,在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围绕债务转移、遗嘱效力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为江欣苑社区量身定制“法治长廊”,营造学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受到社区居民欢迎。“‘检察院‘搬’到了居民家门口,为平安社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欣苑社区党委书记胡明荣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有针对性选取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知识点,用普法小故事讲述相关案例,发出“检察官提醒”,有力推动了社区法治建设。
2023年4月,武汉某民生工程项目经理许某等5人,与某建设公司员工黄某等5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冲突。鉴于案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拟对双方作出治安管理处罚,但双方当事人均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公安机关遂依据与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的矛盾纠纷化解协作配合机制,邀请检察院在综治中心共同参与诉前行政争议化解。
为了筑牢法治“防护网”,防患于未然,近年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创新性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精耕法治建设“最小单元”,不断引导法律监督职能向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治理端口延伸。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5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综治中心驻点检察官及值班律师等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在调解小组积极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既解决了争议问题,又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进行。“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我院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已成功调解轻微刑事案件2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资晓露说。
2023年4月以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区内黄金口岸、桥西、徐湾、仙湖等社区建立“检民连心”党建联盟,在理论共学、问题共解、活动共办、队伍共建中,做实检力下沉。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区法治共同体建设,以区委政法委牵头推进“阳法驿站”挂牌为契机,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前端、最源头,促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助力平安汉阳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还创新“菜单式”上门问需普法,积极回应社区在诉源治理中的法治需求。聚焦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2023年6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徐湾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安全检查、风险提示,筑牢社区安全生产“防线”。此后,检察院融入养老诈骗整治专项行动,在鹦鹉洲社区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普及保健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常见养老诈骗类型,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2022年12月14日上午,居住在汉阳某小区的吕某某因噪音问题与楼上居住的周某某、徐某某在周某某、徐某某家门口发生争执,拉扯中吕某某用力将周某某和徐某某推倒在地,致周某某轻伤一级、徐某某轻微伤。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认真听取双方诉求,认为本案系因邻里纠纷产生的偶发轻伤害案件,双方都有和解意愿。检察人员主动发挥沟通桥梁作用,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2023年3月31日,检察机关对吕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以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政法先锋在行动”等实践活动,3支政法先锋队下沉社区、走进“社区公益节”,开展法律咨询等百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0多个。检察院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群干、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等特点,邀请参与公开听证、走访调解、释法说理,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几年,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轻罪案件占比不断上升。2022年至2024年9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一审公诉案件判决3053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人数为2724人,占全部判决人数的89.22%。为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探索轻罪治理汉阳实践。
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
OD9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人民法院大讲堂”第七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为全国法院干警作专题辅导。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贺荣、陶凯元、马世忠、刘海泉、杨万明、沈亮、刘贵祥出席报告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主持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及部分干警,地方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法院分会场参加学习。
干警们表示,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讲解生动,对于更加深刻理解和更好践行习法治思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用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莫野:针对目前日益频发的家庭暴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遏制这一现象,切实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势方?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
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在全国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6个百分点。
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明确强调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线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2020年1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更全面、更科学的司法保护。
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020年1月,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岳东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落实德治的制度有哪些?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
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禹涵:您刚才提到,司法制度应充分回应社会需求。请问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事件、“O2O平台爆雷”这样涉及金融且波及范围广的事件中发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通过办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这两项制度“入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何挺: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学界最关注的线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项报告来看,该制度在全国的适用率并不平均,包括现在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以及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都不太平均,而且在不断变化过程中。请问,从该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您觉得适用比率多少是比较合适的?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预期和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检察公开听证让当事人“说话”,让各界人士参与,大大提升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公正度,着力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2019年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适用率,基于上述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
习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张军:刘强作为“检察官同学”提到的单位犯罪、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很重要,最高检正在一些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检察制度试点,对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建立起依法从宽的规范制度,并与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审慎地向前推进。我们计划试点结束之后再继续扩大规范适用范围。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
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
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
习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